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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呓呓

小说主角: 瑾晗 逸琛 应晨 思媛 清颖 黎瑾晗 黎振海 黎逸琛 陶清蓝 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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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0/27 0:00:00

最新章节:小说《错爱:不做你的情人》TXT百度云最新章节 052 2023-10-27

小说简介:《错爱:不做你的情人》完结版 作者:辛呓呓 应晨让我开车送他去机场。天阴沉着像发脾气的小孩。 他要去北京,去见网友,不远千里坐“飞的”只为博红颜一笑。他是我哥哥,我们都遗传了妈妈漂亮的基因。他帅得一塌糊涂,是眼下女孩眼中最流行的带点邪邪的坏的那种。所以,有姿有财的他当然不辜负上天对他的宠…

内容摘要:《错爱:不做你的情人》完结版 作者:辛呓呓 应晨让我开车送他去机场。天阴沉着像发脾气的小孩。 他要去北京,去见网友,不远千里坐“飞的”只为博红颜一笑。他是我哥哥,我们都遗传了妈妈漂亮的基因。他帅得一塌糊涂,是眼下女孩眼中最流行的带点邪邪的坏的那种。所以,有姿有财的他当然不辜负上天对他的宠爱,流转于花丛中,不折不扣的喜新不厌旧的让女孩子们爱恨jiāo加的人物。 他开着一个小酒吧,生意非常红火。他有一大群社会朋友,飞哥飞姐的帮他撑门面。在他开酒吧之前,他也算所谓的江湖上的“晨哥”。斗欧打架,十次闹事九次都有他。进警察局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但每一次他都能平安出来。有一次,他醉酒打了一个开他罚单的jiāo警,一群人打到人家肋骨断了三根。袭警事情非同小可,可是他却只在警察局里呆了一个晚上便被放出来了。这件事情让他在道上名声大振,对他趋炎附势的人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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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有这种金手指去香港买机械,电子手表,收音机什么的。再去北方出售,价格少说3倍以上。80年代香港身份证几千元一个,有钱了就买个,在香港开家公司。还能去日本买家电等回来到内陆出售。有这种金手指随随便便做个进出口商人都能发达。
但是有这种牛逼的金手指的主角,居然还老老实实做苦力和打工?我看过最傻的主角,没有之一。
作者脑子不行,太蠢了。打工你妹啊,傻子!太监吧你笨蛋。
匿名书友
这水平写书铁定饿死,踏踏实实找个工作去吧。
匿名书友
金手指 地球传送加 大容量储物空间 主角 买地建商铺 给亲人开饭店 卖服装 挣钱少事多那种
匿名书友
挂很大 但写得很菜~一开始主角的传送门每天只能传一次~主角到香港每天用传送门用来住酒店的空房间......80年私人出国用了没一个星期就把护照那些搞好了....后面主角还抄歌给漂亮表姐.....
匿名书友
典型的不查资料,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1980年澳大利亚人均GDP1.08万,吃一个中国快餐居然要花20,还会给20的小费,猪脚当主厨的餐厅给每位厨师的周薪是300+收入的百分之七。个人毒草。
匿名书友
作者写作逻辑还行,可是写的太详细,人物一举一动的原因、内心想法都解释的详详细细,看着头疼,看多恶心。
匿名书友
文笔还要加强一下,剧情设计稍微过火了一点,在60年7岁就可以在几个月考上高中三年级,那你的名声基本上可以进紫禁城了,这是一个大毒点。还有最重要的,千万不要把口头禅带入文章里面, 好吧好吧好吧好吧 这个词语出现的太频繁了,已经严重影响到阅读体验了,很是让人产生不适感
匿名书友
主角前世是屌丝,重生后还是一个逼样
匿名书友
毫无节制地使用分号,而且基本都用错,让人看得实在难受。
匿名书友
标题带咸鱼的99%都是大毒草。
匿名书友
解-------------------------------------------------药
匿名书友
唐三的魂斗罗1234567890。。。我还不如通一关魂斗罗
匿名书友
开头模仿古龙风格劝退,什么年代了你怎么不模仿诗经风格呢,那几个劝作者走古龙风的不是坏就是蠢,古龙小说现在几个人愿意看。
匿名书友
可能自己太笨了的原因,对这种自律、刻苦、神一般天赋的超级天才 特别没有代入感和淡淡的讨厌
匿名书友
勉强可读吧,毕竟不yw,直面自己的欲望。但是主角真不是lsp啊,连挖墙角都不会不敢做他也配?说是穿越者但类似土著的感觉,没啥明眼的金手指,隐形开挂严重,勤奋努力挂、武学天赋max挂、不怕死的挂。全书剧情就以美女为锚点,主角打着观美(舌添)的名号参与各类原著剧情,提升剑艺及武道修为(浪)。主角不敢留情只留精怕影响出剑的速度,但是又为她们做了很多,女子反而又有点在意的味道。总结剑人就是矫情,要么无情上过以后(像用过玩具一样)死活无关照杀不误,要么多情摆平后.宫修罗场(作者估计摆不平写不出来吧)
匿名书友
写快剑的都没点逼数吗,快剑中说完话剑还没到
匿名书友
还不错,但很符合我口味。
主角对女人总算只进入身体,不进入生活了。
看似多情实则无情,不在情感上付出比对方更多,这才是爽文的写法。
“因为他的一时不忍,为石观音留下了一小部分功力,这也导致石观音利用天武神经的武学特性,不到一年时间,就已恢复如初,彻底练成了天武神经。”
还是对不是自己人的女人不够无情,算了,减一星。
匿名书友
看了一两章。这人写得我很不舒服,首先是啰嗦,很多无用的句子总要重复一次,古龙的写作手法不是不断重复。还有就是:便是,而这类词语用得太频繁,硬加上去读起来并不通畅而且影响阅读体验
匿名书友
码,听说渣男
匿名书友
作者在尽力模仿古龙的行文,但用语过于直白,接受是能接受,但看文时总是不免让我与古龙文章进行对比,差距很大,没有那种意境。没有古风古韵,显得文章有点白。
不是很想看下去,感觉作者写的主角像是在模仿陆小凤,但毫无那种意境。古龙写的陆小凤有美人环绕,有兄弟,但他内心是孤独的,他好色只是因为内心孤寂,靠酒和美色麻醉自己。作者写的没这种感觉,像是被色欲冲昏头的lsp。
个人感觉:天涯 明月 孤儿才是古龙写作的核心,作者没学到。感觉像是一篇武侠的小白文。四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