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xinremenxs.com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小说介绍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_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

佚名

小说主角: 谢平 顾筱云 林栋 谢平之 芳芳 常阮玉 赵烨 汤米 穆娟 拉法耶

相关标签: 娱乐 作文 互联网 时代奇缘 时代 1v1 奇缘 配角 晋江 1V2

最后更新:2023/11/17 0:00:00

最新章节: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最新章节 第 63 部分阅读 2023-11-17

小说简介: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佚名

内容摘要::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重生娱乐圈之寻芳作者:漠小兰文案:噫吁嚱,女配之难,难于上青天。一朝剧中人,真的很无奈。PS。女主角儿叫寻芳。又名儿<<新娱乐圈奋斗故事>>又又名儿<<关于我和男神不得不说的三两事>>内容标签:娱乐圈时代奇缘女配穿越时空搜索关键字:主角:蔡寻芳配角:谢平之,米易,林栋,顾筱云等其它:gǒu血,娱乐圈,戏作1第1章“蔡寻芳,你不要太过分了!”话音刚落,泫然欲泣的女人一巴掌打向了对面站着的女人。小卖部的大婶磕着瓜子,眼神一秒钟都没离开过电视屏幕,看见那一巴掌打下去,激动地瓜子壳从嘴里喷了出来,大赞了一声:“打得好!”我连忙后退两步,避开她嘴里喷出来的裹着唾沫星子的瓜子壳,把买好的方便面推到她跟前,“老板,多少钱?”正好插播广告,眼前的大婶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三块五。”我赶紧地付了钱,拿了塑料袋就往外走,打算抓紧时间上楼,继续复习明天要来的第三次重考的jiāo规考试。过马路的时候,我太过匆忙,忘记了从小就被教育的,先看jiāo通灯,再过马路的名言警句。一切发生得太快,我被大卡车撞飞的时候,手中的方便面连带着一个抛物线先飞了出去。我脑

TXT下载:电子书《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txt

MP3下载:有声小说《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mp3

开始阅读第1章 部分阅读 有声小说第1章 部分阅读 下载APP绿色免费APP 相似小说类似小说换源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相关书单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类似小说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书评精选
言和永远是温柔的女孩
说实话,是不是我老了?思维僵化了?我完全看不懂作者写了什么啊?可是我才过20岁生日啊!最一开始弄的我一脸懵逼完全看不懂……
散仙
中后期的内容我都没看过原著 此书给我的感觉就非常乱了 看的没头没尾的 好恶心!!!!只有看过原著的才能看的有滋有味!?!?。!。?!。…??!。?!。!?!。!?。!?,
温殇曲水
感觉不懂讲什么,神经病一样,,,,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
,,,
这书必须支持 ,tx企鹅都出现了 , 没钱参加什么圣杯。穷逼就不配出现在圣杯当中。。。。。。。。。。。。。。。。。。。。。。。。。。。。。。。。。。。。。。。。。。@_@
╲血樱゛回忆乄YJ妖邪皇尊
难道我跟不上时代了?书评那些人,是托还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
高须龍儿
很好。你把我召唤出来了。你要实现我100个愿望。emmmm。内容必须要五十字。真过分了。。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
逍遥仙
反悔看了原版的圣杯战争,现在看不下去了。太出戏了!!!!!!!!!!!!!!!!!!!!!!!!!!!!!!!!!!!
主角就是一个大boss,结果没看出他哪里想boss被一群小人物迁这走感觉累死累活的像狗。。。。。。。。。。。。。
燚焱炎火
虎逼艾瑞克。。。。。。。。。。。。。。。。。。。。。。。。。。。。。。。。。。。。。。。。。。。。。。。。。。。。。。。。。。。。。。万恶的五十字
明天会更好
用钱召唤出英灵腾讯企鹅,简直6666……
金闪闪和企鹅简直不能更搭
不行😁,我再去笑会儿…………………………
老军医
作者不要走,带我一个!233我也是看了这个才看得《圣杯战争》自我认为可以看看 推荐 咳咳是不是有五十字了?
Mars丶
嗯,入宅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现在也基本没有看动漫了(忙。゚・(ノД`)人(´Д`)人(Д` )・゚。),但是动漫中那些鲜活的人物仍记忆犹新,我为什么喜欢一部动漫?因为里面的人物带给了我快乐与感触,让我步步成长,但是每部动漫里,总有自己不如意的,或者自己YY之处,所以我们才看这些动漫同人,虽然十部里面九部都是无脑YY,还有一部是太监,但却有这作者与读者的理解与幻想。

再来谈谈这本小说,刚开始看的时候,不得不说还是挺不错的,不管是奇葩的赛巴斯还是后面槽点满满的李云龙,总体还都是走逗逼二货路线,靠的是卖傻和奇葩的思考方式,最重要的是!居然没有把saber收入后宫!这让我很开心,感觉来了终于有一部不开水晶宫的动漫同人了。然后回到地球,开始啥异空间,旧日的剧情,我感觉这里开始作者有点把持不住了,挂开的太大,怎么办?同时,林云灵开始出现,是的,刚开始我是觉得她是女主的,就算不是也肯定是后宫+1。然而,作者啪啪啪的打了我的脸,林云灵变成了“零”,也许你们会说,也是后宫+1啊,但我只能说,林云灵已经死了,新生的是另一个有这记忆的忠实的下属或者说女仆,但不是爱人,这转折不要太突兀,你前期的关注都是为了什么?为了有一个试验品,毫无感伤的将她制成了绝对忠诚的机器?垃圾。

然后重点说说我为什么弃书,其实如果仅仅只是刚才我说的那些的话,我还是会看下去,毕竟主角无敌,追求力量,而且没有女主,这些标签其实都很和我胃口,最多当成稍带黑暗流的小说去看,但是作者侮辱了驱魔少年这部动漫,也许你们觉得我说的过火了,作者只是太逗逼罢了,呵呵,你用逗逼的身份干出了杀人魔王才做的事,你是在侮辱逗逼这个词!驱魔少年是一部热血动漫,年份虽然有点老,但确实我当年看的不可多得的神作,其中每一个人,在我看来都是有着另人悲伤的一面的,他们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应该认真对待的,但作者你呢?直接弄没了元帅,把亚连描写的跟啥一样,最重要的是,对诺亚的描写,你怎么对待这些他们的?杀了,下黑手,辜负信任,我知道你是想统治世界,但能不能给一个体面的死法?吃了算什么?吃了就算了,能不能尊重点正面弄死千年伯爵?你又不是没有那个实力!太失望了,感觉完全不是一个宅男能写出来的,感觉对驱魔完全没有一点感情,我不知道你看的时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不承认你是一个动漫宅,还不如那些开水晶宫的!

大半夜的说实话老子不睡觉来写这个真tm的烦,但我就是觉得必须说出来,才能吐出我心中的压抑。

【重点】我知道我这书评肯定会有一些粉丝来说什么“爱看看不看滚”或则“你行你上啊,你自己去写啊”,还有“楼主S B,鉴定完毕啥的”,我在写之前就已经想好了这些,所以我也只想说,随你们,你们开心就好,爱骂就骂,反正我又不会回你。

我这书评,本就不是为了推荐,只是想抒发一个用情太深的老宅男的悲伤。书并不是不好,只是我看不下去。
情報総合恋しい思い
写的挺好玩儿的,
本来刚开始看到天道残破页,还以为是类系统流的,可是没想到天道残破页只是一个引子,后来主角穿越基本是靠的是夺取的能力,和可以被选召的能力,很有想法。
看到圣杯世界的时候其实挺好笑的,把李云龙召唤出来,说实话这个很容易写崩,但总体来说写的还可以。
故事其实并没有讲完,主角并没有超脱无限,本来还可以继续的:光说在无限世界以内,便可以有很多事就可以描写;更何况主角拥有原初之力,可以度过破灭期,可以写的就更多了,所以看到完结不是很开心。
如果作者愿意,这本书本来可以普生《有生之年》系列,但是作者完结了,虽说后续故事可以自己想象,但是毕竟没有看书的感觉,所以希望作者可以根据这本书的世界观,来开设一本书。
那说了这么多,毕竟作者是看不到的,所以就不多说什么了。

——以上完结
姚远的微博
,,,,,,,,,,,,,,,,,,,,,,,,,,,,,,,,,,,,,,,,,,,,,,,,,,,,,,,,,
无名
我以为是男主去拯救世界的故事顺便加搞笑的故事,结果看完FATE4战发现男主其实根本不配叫做宅男这种神奇的生物,一种憋在心里的不爽。。…。。。。。。。。。。。。。。。。。。。。。。。。
这一刀必出硬直
这书写的不知所谓,写的大多数世界都没看过,文笔一般,情节混乱,只能说前期还有一点点吸引力,之后就垃圾的要是
心缺
这是一本........至今为止让我这个老书虫看了几章就有股头疼欲裂的一本小说。没有那种让人看下去的欲望。很多东西都没有交代明白。
违规昵称
我发现我竟然看不懂这小说什么意思? 一张都没有 我翻了一下目录 发现更乱了 还是不看为好 太作急了
UC震惊部总编辑
从第一章开始就头昏,莫名其妙的开端,强迫自己好不容易看了四五章,真的完全看不懂这本书。也实在理解不了这本书的精髓,感觉就是浪费生命。是李云龙,蜻蜓队长把我吸引进来的,但就我看的这几章而已,这本书真特么辣鸡。
防尼玛。。。。。。。。。。。。。。。。。。。。。。。。。。。。。。。。。。。。。。。。。。。。。。。。。。。。。。。。。。。